近日,广东正式印发《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》。新规定将“统采分签”的改革探索固化于制度建设。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,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,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,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。其中特别规定,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;确因情况特殊,配备价格及排气量不超过同类型燃油汽车的配备标准。
相关文章:
广东荔枝上海营销记:一个现代商路中产供销跃升的故事06-16
“蝴蝶”渐行渐远,40℃高温炙烤即将上线!18日起,天气形势发生转折!06-16
热血广东领跑全国!年献血145.6万人次筑就生命长城06-14
中国移动粤港澳(韶关)数据中心正式运行06-12
高温与雷雨相伴,广东今天预计还要被“烤红”|天气早知道06-08
75座换电站覆盖全市38个区县 蔚来能源实现重庆换电县县通06-07
深蓝汽车“放不下”车机广告?06-05
新变化!多地汽车金融贷款叫停这一模式→06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