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东正式印发《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》。新规定将“统采分签”的改革探索固化于制度建设。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,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,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,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。其中特别规定,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;确因情况特殊,配备价格及排气量不超过同类型燃油汽车的配备标准。
相关文章:
来了!首届“锦华杯”湾区烘焙食品包装设计大赛获奖名单公布04-27
勇毅前行·一季度经济观察丨制造业迈向“智造”新台阶04-27
湖南电气职院携手小米汽车打造新能源产业人才培育新范式04-25
五菱星光和宝骏享境亮相上海车展,辅助驾驶打造差异化04-25
长城汽车与星星充电达成战略合作04-24
南山首批省级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公布04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