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第22期(总第164期)

维权无忧,天天在线!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将“周周3·15 律师在线答疑”升级为“天天3·15 律师在线答疑”公益活动,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,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,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!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杨亲辉律师(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)提供专业法律解答!
本期聚焦网友“363295”留言:2024年11月16日,我和长沙万洲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,49000元装修一套120平米的住宅,首付了29400元。该公司在我房内已做好了泥工、防水,未贴瓷砖和木地板,年后却停工。我打电话和业务员沟通,发现业务员、设计师都已离职,说老板没钱发工资无法开工。

专业解答
杨亲辉律师(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)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,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且长期停工,构成根本违约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,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人员离职、工程停滞,却未主动告知消费者真实经营状况,侵害消费者知情权。
建议您收集合同、付款凭证、停工现场照片及沟通记录等证据,向当地住建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要求行政介入并核查公司经营资质;并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,起诉公司要求退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(如房租、误工费等);若公司涉嫌转移财产,你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,查封其账户或资产;或可联合其他受害业主共同维权,向公安机关报案核查是否构成合同诈骗。消费提醒: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应明确约定“工程进度与付款节点挂钩”,首付款比例建议不超过30%,同时优先选择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支付款项,避免直接转账至企业账户。

编辑:李洁 何思蓓
↓↓↓ 32位律师在线
相关文章:
3天2晚免费住 邵阳宝庆青年人才驿站上线06-08
热评丨零售业创新的多重路径探索06-08
“我在”玩出花!湖师大新传院22级编导生晚会燃爆长沙实验剧场06-07
台媒:台湾消费市场出现“急冻行情” 超七成岛内民众担忧物价上涨06-07
湖南省衡东县发布高温黄色预警06-06
新变化!多地汽车金融贷款叫停这一模式→06-04
“金包银”火了,能放心“入”吗?06-04
梨园新苗唱大戏06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