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日,《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。根据《条例》,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、城市公共汽电车、出租车、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,符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可开展道路应用试点。
此外,《条例》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,不仅为L3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上路提供了法规依据,还推动了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落地、基础设施建设、数据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发展。


来源:北京商报、央视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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